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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0874-252530 元和江氏靈鶼閣叢書 一百卷 第10冊.pd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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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齊也急行欲其馳之疾也站立欲其腳之堅也運動欲其

腕之勁也又有所謂頂抱者以首觸物曰頂欲其撞之而仆

摧之而開也兩手搶伏曰抱欲其力能制之使不動也凡教

練皆喝號或搖旗欲其耳目之習於號令也由是而效爲陟

山跳濠跨牆緣木之事累土爲坡而迻之欲其息之不喘也

懸繩於上而攀登之欲其身之不墜也橫木於室而超過之

由二尺漸高至五尺欲其兩胯之張足不失陷也如是者兩

三年然後授以大槍使習攜持演放測其遠近丈地使習觀之以知遠近

視其準的鐫其姓名於槍桿責令善藏之洗擦剔磨咸有方

司之以隊長槍壞則隊長罰賠衣冠衾履亦隊長董正焉衣冠要鮮明行李要

劃一號衣不能離其身其教馬隊卽於步隊選練先予惡馬而不予鞍

繼予以鞍而不予鐙由騎坐以漸及馳騁由馳騁以漸及踰

溝越險運用刀矛之技步隊惟用槍馬隊則有刀有矛亦腰小槍以備用莫不精熟

然後以鞍鐙給之凡此馬步技藝學三年不成者斥出學成

乃授名食糧三年爲一屆願留則當九年至於二十一年爲

齒已老遂放歸以原日口糧贍其終身在營有所犯輕者禁

一禮拜不聽出重者降二等兵再犯而重則降三等兵二三等但

爲此名目以示優劣口糧則同圴註其事由於冊由哨官以時進營官查驗

又再犯則訊其違忤之故調赴他營哨易人教之并以犯罪

事由錄送猶不改然後拘諸監牢作苦工另有監禁營兵之所其三年

無過者以黃𮉎爲規形諸袂加其糧銀𮉎遞加至三而止嗣

有所犯亦遞視之已降三等而知奮者仍可升頭等此西洋營規之大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