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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871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1冊.pdf/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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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令列郡皆同,惟夷方少異。

  • 元日,桃符門神,往來賀歲。
  • 春日,春盤賞春,以餅酒相饋。
  • 上元,彩燈皷樂,蹴踘遊遨,曰走百病,村落有鞦鞮。
  • 二月,祈年佛會。淸明,插柳墓祭。
  • 三月二十八日,東嶽廟燒香燈。
  • 四月八日,浴佛,獻烏飯。
  • 端午,艾虎懸門,角黍蒲酒相饋。
  • 六月一十五日,束松明爲火炬,照田苗,以火色占農。
  • 七夕,婦女陳瓜乞巧。
  • 七月中元,祭祠堂,焚冥衣楮鏹,如寒食。
  • 中秋,以瓜餅祭月相饋。
  • 重陽,賞菊登高,饋糕。
  • 十月,朝祭祖,如七月中元。
  • 冬至,作以𩝐餅餌相饋。
  • 臘八日,作五味粥。
  • 二十四日,祭竃,送五祀之神。
  • 除夕爆竹守歲,飲分歲酒,先少後老。四更接竃。

〔市肆〕俗呼街子,日午而聚,日夕而罷。交易用貝,一枚曰莊,四莊曰手,四手曰苗,五苗曰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