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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首,棄明-{趋}-暗,眾所周知;然係皆受康、梁三數人之蠱惑,故附和入會者,尚不

能解保皇黨名義,猶之赤子陷穽,自有推墮之人,受人欺者自在可矜之列。今

茲南紀肅清,天下曠蕩,舊染污俗,咸與維新,法令所加,祇問其現在有無違犯,

不得執既徃之名稱,以為罪罰。至於挾私復怨、藉是為名擅行仇殺者,本法之

所不恕,亟宜申明禁令,庶幾海隅蒼生-{咸}-得安堵。特此電告。總統孫文。勘。(南京去電

廣東陳競存都督及中國同盟會公鑒:近聞在嶺東之同盟會、光復會不能調

和,日生軋轢。按同盟、光復二會在昔同為革命黨之團體,光復會初設實在上

海,無過四、五十人。其後同盟會興於東京,光復會亦漸渙散,二黨宗旨初無大

異,特民生主義之說稍殊耳。最後同盟會行及嶺外暨南洋,光復會亦繼續

前-{迹}-,以南部為根基,推東京為主幹。當其初興,入會者本無爭競,不意推行嶺

表,漸有差池,蓋不圖其實際,惟以名號為爭端,則二會之公咎也。同盟會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