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SID-12896641 雲南叢書 李中谿全集 6.djvu/3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鋸焉。故爲師之法,各因其材之清濁,學之淺深,過者抑之,不及者引之,高而不使陵躐,卑而不使自畫,嚴而不致峻絕,寛而不使狎侮,皆師之法也。君子之立志,不獲高位以行其政令,幸而得教一邑、教一國,亦不翅足矣。何也?政令能禁人之非,而施教使人自不忍爲非,其裨益人國,固有出於民社之上者,夫豈細故也哉!環江其往矣。遂次第其語以爲贈。

送孫太守序

大理爲郡,雄於滇西。蓋南詔故地,據滇之上游,西控驃國,北制吐蕃,聯山爲屏,巨澤爲襟,卽稱奥區,而賓旅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