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SID-12896643 雲南叢書 李中谿全集 8.pdf/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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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力?今元江之不勝,非兵不多之罪,乃多而不精,兵不用命之罪也。其不用命,蓋有由矣。不聲罪名,不立賞格之罪也。何也?土官相謂曰:那賊以叔殺姪,以夷攻夷,滇中土官,何家無之?今目爲叛而誅之,則不旋踵而我及矣。此罪名不定,故出師無名也。又曰:殺一叛賊,未必有功。況大軍旣入,合城盡屠,連逮無辜,勢所不免,將來議功之典未行,而擅殺之罪已至矣。此賞格不立,故師出無功也。今舍此不議,而欲多徵兵,曾不思昨日之軍,不因戰死,不因病死,皆因餓而死也。不務糧多,而務兵多,此不可曉也。且承平之日十餘年,倉廪積蓄,盡發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