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003-孔安國-尚書-2-1.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祖嚴社之義戮音六北如字又音佩軍走曰北重意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泰誓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

互註禮小宗伯(⿱艹石)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註云王出軍必先有事於社及遷廟而以其主行社主曰軍社遷主

曰祖社之主蓋用石爲之予則孥戮汝孥子也非但止汝身辱及汝子言恥累也孥音奴累劣僞反

重言予則孥戮汝二後見湯誓

五子之歌第三    夏書  孔氏傳

太康失邦啓子也盤于遊田不恤民事爲羿所逐不得反國昆弟五人須于

洛汭作五子之歌太康五弟與其母待太康於洛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五子名字書傳

無聞仲康蓋其一也須馬云止也汭如銳反本又作内音同五子之歌啓之五子因以名篇

康尸位以逸豫尸主也主以尊位爲逸䂊不勤逸本又作佾豫本又作忬音同滅厥德

𥠖民咸貳君䘮其德則衆民皆貳心矣𥠖力𠔃反䘮息浪反乃盤遊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