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013-鄭玄-周禮-6-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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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六卿會其期期亦謂縣士職聽之時若邦有大役聚

衆庶則各掌其縣之禁令若大夫有邦事則

爲之前驅而辟其喪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則

戮其犯命者野距王城二百里以外及縣都

方士掌都家鄭司農云掌四百里至五百里公所食魯季氏食於都玄謂都

王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大都在畺地小都在縣地家邑在稍地不言掌其

民數民不純屬王聽其獄訟之辭辨其死刑之罪而

要之三月而上獄訟于國三月乃上要者又變朝言國以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