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013-鄭玄-周禮-6-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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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曰獲委於朝十日待來識之者人民謂刑人奴隷逃亡者司隷職曰帥其民而搏

賊鄭司農云若今時得遺物及放失六畜持詣郷亭縣廷大者公之大物没入公家也小

者私之小物自𢌿也玄謂人民之小者未齓七歲以下○失音逸又如字齓初謹反又測

凡士之治有期日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

旬都三月邦國朞期內之治聽期外不聽

農云謂在期内者聽期外者不聽若今時徒論決滿三月不得乞鞫○朞居其反鞫居六

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判半分而合者故書判爲

辨鄭司農云謂若今時辭訟有劵書者爲治之辨讀爲別謂別劵也玄謂古者岀責之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