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016-鄭玄-儀禮-5-2.djvu/11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飮如初卒退豐與觶

如初司射猶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个兼諸

弦面鏃適次命拾取矢如初側持弦矢曰執面猶尚也兼矢

於弦尚鏃將止變於射也司射反位三耦及諸公卿大夫

衆射者皆袒決遂以拾取矢如初矢不挾兼

諸弦面鏃退適次皆授有司弓矢襲反位

亦謂執之如司射卿大夫升就席司射適次釋弓說

決拾去扑襲反位司馬正命退楅解綱小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