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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044-伏勝-尚書大傳-2-1.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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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內開伏勝六十五代孫伏敬祖應請立爲五經博

士俟年及十五以上給咨送部考試再行題請承襲

等因於嘉慶七年四月初二日題初四日奉

旨依議欽此欽遵在案今據署布政司金光悌詳稱

據濟南府詳據鄒平縣查明應襲五經博士伏敬祖

年十七歲應令赴部考試取具印甘各結呈送轉請

給咨赴部考試等情詳送前來理合給咨該博士親

賫赴部投逓考試等因移咨到部該臣等議得例載

先儒後裔應承襲五經博士人員年十五歲以上者

由該省督撫給咨赴部考試如果文理明順題准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