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051-董仲舒-春秋繁露-2-2.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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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至溢陰陽二物終歲各壹出壹其出遠近同度而

不同意陽之出也常縣於前而任事陰之出也常縣於

後而守空處而見天之親陽而疎隂任德而不任刑也

是故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爲君而覆露之地爲

臣而持載之陽爲夫而生之陰爲婦而助之春爲父而

生之夏爲子而養之秋爲死而棺之冬爲痛而喪之王

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天出陽爲煖以生之地出陰爲淸

以成之不煖不生不淸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煖

暑居百而淸寒居一德教其與刑罰猶此也故聖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