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06-司馬光-資治通鑑-80-08.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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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可得即留所發兵墊婁地選精兵三十弩徑至昆

彌所在召番丘責以末振将之罪即手劒擊殺番丘官

屬以下驚恐馳歸小昆彌安犂靡勒兵數千騎圍㑹宗

㑹宗爲言來誅之意今圍守殺我如取漢牛一毛耳宛

王郅支頭縣槀街烏孫所知也昆彌以下服曰末振将

負漢誅其子可也獨不可告我令飲食之邪㑹宗曰豫

告昆彌逃匿之爲大罪即飲食以付我傷骨肉恩故不

先告昆彌以下號泣罷去㑹宗還奏事天子賜㑹宗爵

闗内侯黄金百斤㑹宗以難栖殺末振将奏以爲堅守

都尉責大禄大監以雌栗靡見殺狀奪金印紫綬更與

銅墨云末振将弟卑爰疐本共謀殺大昆彌将衆八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