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108-司馬光-資治通鑑-80-10.djvu/2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銀貨二品⻱貨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凡寳貨五物

六名二十八品鑄作錢布皆用銅殽以連錫百姓潰亂

其貨不行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

品並行⻱貝布屬且寑盜鑄錢者不可禁乃重其灋一

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爲奴婢吏民出入持錢以副符

傳不持者厨傳勿舎𨵿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宫殿門

欲以重而行之是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以莽錢大小

兩行難知又數變改不信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訛言大

錢當罷莫肯挾莽患之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

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

諸矦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於是農商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