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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136-司馬光-資治通鑑-80-38.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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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舊志準十三絃隠間九尺不言須柱以不又一寸之

内有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微細難明仲儒私曾考驗

準當施柱但前却柱中以約準分則相生之韻已自應

合其中絃粗細須與琴宫相類施軫以調聲令與黄鍾

相合中絃下依數畫六十律清濁之節其餘十二絃

施柱如筝即於中絃案盡一周之聲度著十二絃上然

後依相生之灋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旣定

又依琴五調調聲之灋以均樂器然後錯采衆聲以文

飾之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延

夀不束脩以變律故云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

知而無師茍有一毫所得皆𨵿心抱豈必要經師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