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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遣散𮪍常侍元廓來聘 甲子詔犯罪非大逆父母
祖父母不坐 先是江東唯建康及三吴荆郢江湘梁
益用錢其餘州郡雜以榖帛交廣專以金銀爲貨上自
鑄五銖及女錢二品並行禁諸古錢普通中更鑄鐡錢
由是民私鑄者多物價騰踊交易者至以車載錢不復
計數又自破嶺以東八十爲百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七
十爲百名曰西錢建康以九十爲百名曰長錢丙寅詔
曰朝四暮三衆狙皆喜名實未虧而喜怒爲用頃聞外
間多用九陌錢陌減則物貴陌足則物賤非物有貴賤
乃心有顚倒至於逺方日更滋甚徒亂王制無益民財
自今可通用足陌錢令書行後百日爲期若猶有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