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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143-司馬光-資治通鑑-80-4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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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悦學旣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恒

令左右覘視内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又患令史𧷢汙

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每於殿廷捶人一日之

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即命斬之尚書左僕

射髙熲治書侍御史柳彧等諫以爲朝堂非殺人之所

殿廷非决罰之地上不納熲等乃盡詣朝堂請罪上顧

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問其狀元

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百故多

死上不懌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罰各付所由後楚州

行參軍李君才上言上寵髙熲過甚上大怒命杖之而

殿内無杖遂以馬鞭捶殺之自是殿内復置杖未幾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