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55-司馬光-資治通鑑-80-57.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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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八月癸卯武彊令裴景仙坐贓五千匹事覺亡命

上怒命集衆斬之大理卿李朝隱奏景仙贓皆乞取罪

不至死又其曽祖寂有建義大功載初中以非罪破家

惟景仙獨存今爲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逺其辭略曰

十代宥賢功實宜録一門絶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殺朝

隱又奏曰生殺之柄人主得專輕重有條臣下當守今

若乞取得罪便處斬刑後有枉法當科欲加何辟所以

爲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曲矜仙命又曰若

寂勲都弃仙罪特加則叔向之賢何足稱者若敖之鬼

不其餒而上乃許之杖景仙一百流嶺南惡處 安南

賊帥梅叔焉等攻圍州縣遣驃𮪍將軍兼内侍楊思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