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61-司馬光-資治通鑑-80-63.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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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徭賦輕重相懸所遣使臣意見各異計奏一定有加

無除又大曆中供軍進奉之類旣收入兩税今於兩税

之外復又並存望稍行均减以救彫殘其二請兩税以

布帛爲額不計錢數其略曰凡國之賦税必量人之力

任土之宜故所入者唯布麻繒纊與百糓而已先王懼

物之貴賤失平而人之交易難凖又定泉布之法以節

輕重之宜歛散弛張必由於是蓋御財之大柄爲國之

利權守之在官不以任下然則糓帛者人之所爲也錢

貨者官之所爲也是以國朝著令租出榖庸出絹調出

繒纊布曷常有禁人鑄錢而以錢爲賦者哉今之兩税

獨異舊章但估資産爲差便以錢榖定税臨時折徴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