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81-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6-3.djvu/5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若果可以列狀誅璟則何必待其出使然後為之此蓋璟方奏請收禁昌宗故太后欲遣璟出以散其事耳璟必欲收禁

故辭不肯行太后自省理屈故不迫遣耳不然璟若無事不行太后豈不能以拒違制命罪之邪又云時璟家禮會易之

等伺其夕以刺之有密告璟者乗庫車于它所而免按若實有其迹璟安得不自陳於太后若無其迹則人妄言耳今不取

璟按張昌宗太后遣使赦之御史臺記唐曆舊傳並云收按易之等按璟止鞫昌

宗占相事耳無縁及易之今所不取舊張易之傳云宋璟請按易之則天陽許尋敇宋璟使幽州按都督屈突仲翔令司

禮卿崔神慶希旨雪昌宗兄弟唐曆云桓彦範上疏不報璟登時出使按璟傳云特敇原易之仍令詣璟謝則是昌宗赦

免時璟在都不出使也實録云令韋承慶崔神慶與璟推鞫當是璟執正其罪而神慶寛之耳非璟出使後神慶始鞫之

也舊宋璟易之傳自相違今從御史臺記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