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31-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24.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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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屬陳之於庭每醉輒手殺人以為𭟼樂所殺者

多令支解或焚之於火或投之於水楊愔乃簡鄴

下死囚置之仗内謂之供御囚帝欲殺人輒執以

應命三月不殺則宥之開府參軍裴謂之上書極

諫帝謂楊愔曰此愚人何敢如是對曰彼欲陛下

殺之以成名於後世耳帝曰小人我且不殺爾焉

得名帝與左右飲曰樂哉都督王紘曰有大樂亦

有大苦帝曰何謂也對曰長夜之飲不寤國亡身

隕所謂大苦帝縛紘欲斬之思其有救世宗之功

乃捨之帝逰宴東山以關隴未平投盃震怒召魏

收於前立為詔書宣示逺近將事西行魏人震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