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237-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30.djvu/15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云先已奏

陳不發則俟時為逆此乃姦臣詭計若云可捨誰

為可刑况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

負得計天下亦以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

亂也茍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鳯閣三司

考竟其罪䟽奏不報崔𤣥暐亦屢以為言太后令

法司議其罪𤣥暐弟司刑少卿昇處以大辟宋璟

復奏收昌宗下獄太后曰昌宗已自奏聞對曰昌

宗為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逆

無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太后温言

解之璟聲色逾厲曰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