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37-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30.djvu/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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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誅夷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宜據制書處斬籍

沒不應更加推鞫上以暉等嘗賜鐵劵許以不死

乃長流暉於瓊州彦範於瀼州柬之於瀧州恕己

於環州𤣥暐於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

擢承嘉為金紫光禄大夫進爵襄武郡公談為刑

部尚書出李朝隠為聞喜令三思又諷太子上表

請夷暉等三族上不許中書舍人崔湜説三思曰

暉等異日北歸終為後患不如遣使矯制殺之三

思問誰可使者湜薦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為五

王所惡貶嘉州司馬乃以利用攝右臺侍御史奉

使嶺外比至柬之𤣥暐已死遇彦範於貴州令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