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39-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32.djvu/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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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匹計十八萬匹可致六萬餘頭又命諸冶鑄

農器糴麥種分賜緣邊軍鎮募戍卒耕荒田而種

之約明年麥熟倍償其種其餘據時價五分増一

官爲糴之來春種禾亦如之關中土沃而久荒所

收必厚戍卒獲利耕者浸多邊地居人至少軍七

月食官糧粟麥無所售其價必賤名爲増價實比

今歳所減多矣上曰善即命行之泌又言邊地官

多闕請募人入粟以補之可足今嵗之糧上亦從

之因問曰卿言府兵亦集如何對曰戍卒因屯田致

富則安於其土不復思歸舊制戍卒三年而代及

其將滿下令有願留者即以所開田爲永業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