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240-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33.djvu/21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懐光晟奏元貞矯制擅赦元惡請理其罪 秋七

月丙子車駕至鳯翔斬喬琳蔣鎮張光晟等李晟

以光晟雖臣賊而滅賊亦頗有力欲全之上不許

 副元帥判官髙郢數勸李懐光歸𣢾懐光遣其

子璀詣行在謝罪請束身歸朝庚辰詔遣給事中

孔巢父齎先除懐光太子太保敕詣河中宣慰朔

方將士悉復官爵如故 壬午車駕至長安渾瑊

韓逰瓌戴休顔以其衆扈從李晟駱元光尚可孤

以其衆奉迎步騎十餘萬旌旗數十里晟謁見上

於三橋先賀平賊後謝收復之晩伏路左請罪上

駐馬慰撫爲之掩涕命左右扶上馬至宫每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