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55-鮑彪-戰國策校注-8-1.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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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凡例

  一鮑更易䇿文元次殽亂欲從舊本則不見駁

   正之意已著目録于前今據其本䟽辨凡注

   之謬誤者抹之辨正則以正曰著之未明而

   改定者亦從此例闕遺及他有發明者以補

   曰著之

  一鮑所改及加字并抹除字復存之或與一本

   合而可通者從之而注其下他本字異義通

   者以一本著之

  一大事記與鮑說有當見或與今說有相發者

   則見之不悉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