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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69-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6-2.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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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太初曰吾觀上等之說取利太深此可

 行於啇賈而不可行於朝廷下等固㓕裂

 無取唯中等之說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

 以經乆於是始爲三說法行之數年貨財

 流通公用足而民冨實丗言三司使之才

 以陳公爲稱首後李侍郎諮爲使改其法

 而茶利浸失後雖屢變然非復𣈆公之舊

 法也東軒筆録

陳𣈆公自升朝入三司爲判官旣而爲鹽鐵

使又爲緫置使洎罷叅政復爲三司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