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故二公平生相善至議新法不合始著書
絶交矣〈聞見録〉
王荆公知明州鄞縣讀書爲文章二日一治
縣事起堤堰决陂塘爲水陸之利貸于
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興學校嚴保伍
邑人便之故熈寜初爲執政所行之法皆
本於此然荆公知行於一邑則可不知行
於天下不可也又所遣新法使者多刻薄
小人急於功利遂至决河爲田壞人墳墓
室廬膏之地不可勝紀青苗雖取二分
故二公平生相善至議新法不合始著書
絶交矣〈聞見録〉
王荆公知明州鄞縣讀書爲文章二日一治
縣事起堤堰决陂塘爲水陸之利貸于
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興學校嚴保伍
邑人便之故熈寜初爲執政所行之法皆
本於此然荆公知行於一邑則可不知行
於天下不可也又所遣新法使者多刻薄
小人急於功利遂至决河爲田壞人墳墓
室廬膏之地不可勝紀青苗雖取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