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79-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8-6.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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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不多雇法之行最爲其便罷行雇法上

 下二等忻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爲害且

 如畿縣中等之家例出役錢三貫(⿱艹石)經十

 年爲錢三十貫而已今差法旣行諸縣手

 力最爲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爲輕

 費然一嵗之用已爲三十六貫二年𭛠满

 爲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寛郷得閑三年

 狹郷不及一嵗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

 費倍於雇役十年賦役所岀多在中等如

 此條目不便非一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