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84-袁康-越絶書-2-1.djvu/8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一作目宿治北方白辨佐之主水太皥治東方

袁何佐之使主木祝使融治南方僕程佐之

使主火后土治中央后稷佐之使主土竝有

五方以為綱紀是以易地而輔萬物之常王

審用臣之議大則可以王小則可以霸於何

有哉越王曰請問其要計倪對曰太隂二嵗

處金則穰三嵗處水則毁三嵗處木則康三

嵗處火則旱故散有時積糴有時領則決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