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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90-酈道元-水經注-12-02.djvu/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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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璠曰本平原縣也齊之西鄙也大河逕其西而不

 出其東經言出東誤耳案此辯前經文過高唐縣東之失大河又北

 逕張公城臨側河湄案此十二字原本及近刻竝訛作經衞青州刺史

 張治此案張某脱其名故世謂之張公城水有津焉名之曰

 張公渡河水又北逕平原縣故城東案此十一字原本及近刻竝訛

 地理風俗記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縣故平原

 郡治矣漢髙帝六年置王莽改曰河平也晉灼曰齊

 西有平原案此下近刻衍河字河水東北過髙唐案近刻作河水北過髙唐

 髙唐即平原也案近刻脱高唐二字故經言河水逕髙唐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