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91-酈道元-水經注-12-03.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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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胡三省注通鑑所引此文訂正

西過其縣南

 春秋成公六年晉景公謀去故絳欲居郇瑕韓獻子

 曰案原本及近刻六年訛作元年晉景公訛作晉悼公韓獻子訛作魏獻子今據左傳改正土薄

 水淺不如新田有汾澮以流其惡遂居新田又謂之

 絳即絳陽也蓋在絳澮之陽漢髙帝六年封越騎將

 軍華無害為侯國縣南對絳山面背二水古文瑣語

 曰晉平公與齊景公乗至于澮上見乗白驂八駟以

 來有大貍身而狐尾隨平公之車公問師曠對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