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97-酈道元-水經注-12-09.djvu/11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聚案近刻脱城字山都縣舊嘗治此故亦謂是處為故縣灘

 沔水北岸數里有大石激名曰五女激或言女父為

 人所害居固城五女思復父怨故立激以攻城城北

 今淪于水亦云有人葬沔北墓宅將為水毀其人五

 女無男皆悉巨富共脩此激以全墳宅然激作甚工

 又云女嫁為隂縣佷子婦案近刻脱婦字家貲萬金案貲近刻訛作

 而自少小不從父語父臨亡意欲葬山上恐兒不

 從故倒言葬我著渚下石磧上案倒近刻訛作命佷子曰我

 由來不奉教今從語遂盡散家財作石冢積土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