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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卷第十六
外篇
雜上第七〈二十五條〉
春秋二條
按春秋之書弑也稱君君無道稱臣臣之罪如
齊之簡公未聞失德陳恒構逆罪莫大焉而哀
十四年書齊人弑其君壬于舒州斯則賢君見
抑而賊臣是黨求諸舊例理獨有違但此是絶
筆獲麟之後弟子追書其事豈由以索續組不
史通卷第十六
外篇
雜上第七〈二十五條〉
春秋二條
按春秋之書弑也稱君君無道稱臣臣之罪如
齊之簡公未聞失德陳恒構逆罪莫大焉而哀
十四年書齊人弑其君壬于舒州斯則賢君見
抑而賊臣是黨求諸舊例理獨有違但此是絶
筆獲麟之後弟子追書其事豈由以索續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