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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307-劉知幾-史通-4-3.djvu/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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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卷第十六

 外篇

  雜說上第七二十五條

   春秋二條

按春秋之書弑也稱君君無道稱臣臣之罪如

齊之簡公未聞失德陳恒構逆罪莫大焉而哀

十四年書齊人弑其君壬于舒州斯則賢君見

抑而賊臣是黨求諸舊例理獨有違但此是絶

筆獲麟之後弟子追書其事豈由以索續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