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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314-楊倞-荀子-6-3.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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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

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不以豪末

不理加於孤獨鰥寡也四者人所輕賤故聖王尤愛之孝經曰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下之親

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君臣上

下貴賤長幼至于庶人莫不以是爲隆正

是謂親上也皆以親上爲隆正也然後皆内自省以謹於分愛敬其上

故不敢踰越也是百王之所以同也而禮法之樞要

是百王之同用愛民之道而得民也然後農分田而耕賈分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