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23-桓寬-鹽鐵論-2-1.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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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富第十七

大夫曰余結髪束修年十三幸得宿衞給事輦

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𫉬禄受賜六十有餘

年矣車馬衣服之用妻子僕養之費量入爲出

儉節以居之奉禄賞賜一二籌䇿之積浸以致

富成業故分土若一賢者能守之分財(⿱艹石)一智

者能籌之夫白圭之廢著子貢之三至千金豈

必賴之民哉運之六寸轉之息耗取之貴賤之

間耳文學曰古者事業不二利禄不兼然後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