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24-桓寬-鹽鐵論-2-2.djvu/13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罪亦死今傷人持其刀劍而亡亦可謂盜武庫

兵而殺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爲逆

靣輕主約乎深之可以死輕之可以免非法禁

之意也法者縁人情而制非設罪以䧟人也故

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

惡而合於法者誅念傷民未有所害志不甚惡

而合於法者謂盜而傷人者耶將執法者過耶

何於人心不厭也古者傷人有創者刑盜有贓

者罰殺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傷人罪與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