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24-桓寬-鹽鐵論-2-2.djvu/2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能照聰不得逹故立卿大夫士以佐之而政治

乃備今守相或無古諸侯之賢而蒞千里之政

主一郡之衆施聖主之德擅生殺之法至重也

非仁人不能任非其人不能行一人之身治亂

在已千里與之轉化不可不熟擇也故人主有

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懸賞以待功序爵以俟

賢舉善(⿱艹石)不足黜惡(⿱艹石)仇讐固爲其非功而殘

百姓也夫𫝊主德開臣途在於選賢而器使之

擇練守相然後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