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52-韓非-韓非子-3-3.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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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無父子之澤乎

今學者之説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愛之道是求人主之

過父母之親也此不熟於論恩詐而誣也故明不受也聖人之

治也審於法禁法禁明著則官法必於賞罰賞罰不阿則民用

官官治則國富國富則兵强而覇王之業成矣覇王者人主之

大利也人主挾大利以聼治故其任官者當能其賞罰無私

使士民明焉盡力致死則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爵禄致而富

貴之業成矣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挾大利以從事故其

行危至死其力盡而不望此謂君不仁臣不忠則不可以覇王矣

夫姦必知則備必誅則止不知則肆不誅則行夫陳輕貨於幽

隱雖曽史可疑也懸百金於市雖大盗不取也不知則曽史可

疑於幽隱必知則大盗不取懸金於市故明主之治國也衆其

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㢘止母之愛子也倍父父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