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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焦也
下部法地主齊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丁曰下部左右兩尺第三指半指之前主齊下有
疾半指之後以候至足之有疾○楊曰所謂自齊
以下至足爲下焦也
審而刺之者也
丁曰刺字當作次第之次此是審三部各有內外
主從頭至足之有疾也故知刺字傳文誤也○楊
曰用針者必當審詳三部九候病之所在然后各
依其源而刺之也
中焦也
下部法地主齊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丁曰下部左右兩尺第三指半指之前主齊下有
疾半指之後以候至足之有疾○楊曰所謂自齊
以下至足爲下焦也
審而刺之者也
丁曰刺字當作次第之次此是審三部各有內外
主從頭至足之有疾也故知刺字傳文誤也○楊
曰用針者必當審詳三部九候病之所在然后各
依其源而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