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89-趙爽-周髀算經-2-2.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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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爲經歳之積分以十九分月之七以

  七乘周天分一千四百六十一得萬二百

  二十七以减經歳積分不盡三十三萬三

  千一百八小歳積分也以九百四十除之

  得三百五十四日不盡三百四十八還通

  分內子復得本積分三十三萬三千一百

  八更置月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通

  分內子得二百五十四以乘本積分得積

  後天分八千四百六十萬九千四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