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92-劉徽-九章算術-3-3.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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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别爲法約也然猶不如自用其舊廣異法也求中禾以法乘

  中行下實而除下禾之實此謂中下兩禾實下禾一秉實

  數先見將中秉求中禾其列實以減下實而左方下禾不唯一秉下禾實旣以法爲

  母則中行下實不以法爲母於率不通故先以法乘其實而同之俱令法爲母而除

  下禾實以下禾先見之實令乘下禾秉數卽得下禾一位之列實減於下實則其數

  是中禾之實也餘如中禾秉數而一卽中禾之實

  餘中禾一位之實也故以一位秉數約之乃得一秉之實也求上禾亦

  以法乘右行下實而除下禾中禾之實

  行三禾共實合三位之實故以二位秉數約之乃得上禾一秉之實此右行三禾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