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24-高誘-呂氏春秋-5-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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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立力專一民農則其産復其産復則重徙重徙

則死其處而無二慮民舍本而事末則不令

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民舍本而事末則其産

約其産約則輕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逺志

無有居心居安民舍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

多詐則巧法令巧讀如巧智之巧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后稷

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是故天子親率諸侯

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業傳曰王耕一發班三之庶人終于千畝故曰皆

有功業也是故當時之務農不見于國當啓蟄耕農之務農民不見于國都

也孟春紀曰王布農事命田舍東郊故農民不得見于國也以教民尊地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