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26-劉安-淮南子-4-2.djvu/17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囯之人溺尚猶哀之又况親戚乎故身安則恩及隣囯志

為之滅身危則忠其親戚而仁不能解也游者不能拯溺

手足有所急也灼者不能救火身躰有所痛也夫民有餘

即讓不足則爭讓則礼義生爭則暴乱起扣門求水莫

弗與者所饒足也林中不賣薪湖上不鬻魚所有餘也故

物豐則欲省求瞻則爭止秦王之時或人葅子生子殺葅之利不

足也劉氏持政劉氏謂漢也獨夫收孤財有餘也故丗治則小人

守正而利不能誘也丗乱則君子為姦而法弗能禁也


淮南鴻烈解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