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31-班固-白虎通德論-2-1.djvu/6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至稷不以稷爲社故不變其名事自可知也

不正月祭稷何禮不常存養人爲用故立其

神社無屋何逹天地氣故郊特牲曰太社稷

必受霜露風雨以逹天地之氣社稷所以有

樹何尊而識之使民人望見師敬之又所以

表功也故周官曰司社而樹之各以土地所

生尚書亡篇曰太社唯松東社唯栢南社唯

梓西社唯栗北社唯槐王者自親祭社稷何

社者土地之神也土生萬物天下之所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