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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34-王充-論衡-8-2.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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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人道以論之虛妄之言也夫雷之發動一氣一聲

也折木壞屋亦犯殺人犯殺人時亦折木壞屋獨謂

折木壞屋者天取龍犯殺人罰隂過與取龍吉凶不

同並時共聲非道也論者以爲𨺚𨺚者天怒呴吁之

聲也此便於罰過不冝於取龍罰過天怒可也取龍

龍何過而怒之如龍神天取之不冝怒如龍有過與

人同罪龍殺而巳何爲取也殺人怒可也取龍龍何

過而怒之殺人不取殺龍取之人龍之罪何别而其

殺之何異然則取龍之說既不可聽罰過之言復不

可從何以效之案雷之聲迅疾之時人仆死於地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