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3-魏徵-羣書治要-16-01.djvu/10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面已核对


也,將陳爲治之本,故先擧其始也。弗惟逸豫,惟以亂民;不使有位者逸

豫於民上也;言立之主使治民也。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言不可輕

敎令,易用兵也。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言服不可加非其人,

兵不可任非其才也。王惟戒兹,允兹克明,乃罔弗休。言王戒愼

四惟之事,信能明政,乃無不美也。惟治亂在庶官,所官得人則治,失人則亂

也。官弗及私昵,惟其能;不加私昵,唯能是官也。爵弗及惡

德,惟其賢。言非賢不爵也。慮善以動,動惟厥時。非善非時,不可

也。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雖天子亦必讓以得之。

無啓𠖥納侮,開𠖥非其人,則納侮之道也。無-{耻}-過作非。」-{耻}-過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