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3-魏徵-羣書治要-16-01.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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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司之牧夫,文王無所兼知於毀譽衆言,及衆刑獄,衆所當愼之事,惟愼擇

有司牧夫而,勞於求才,逸於任賢。是訓用違;庶獄、庶愼,文王罔

敢知-{于}-兹。是萬民順法,用違法,衆獄衆愼之事,文王一無敢自知於此,委任賢能而

也。武王率惟敉功,弗敢替厥義德。」武王循惟文王撫安天下

之功,不敢廢其義德,奉遵父道也。「孺子王矣!稚子今爲王矣,不可不勤法祖考

也。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于}-庶獄、庶愼,惟正

是乂之。文子文孫,文王之子孫也。從今以往,惟以正是之道,治衆獄衆愼,其勿誤也。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言當順古

大道,制治安國,必於未亂未危之前,思患豫防之。曰:『唐虞稽古,建官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