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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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

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從,亡也。》曰:

『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曰: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逸書也。不經,不用常法。

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樂行賞,而憚用刑也。恤民不倦,

賞以春夏,刑以秋冬。順天時。是以將賞爲之加膳,

加膳則飫賜,飫,厭也。酒食賜下,無不饜足,所謂加膳也。此以知其勸

賞也;將刑爲之不擧,不擧則徹樂,不擧,盛饌也。此以

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