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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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井有伍,廬,舍也。九夫爲井,使五家相保也。大人之忠儉者,卿

夫。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從政一年,輿人

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褚,畜也。奢侈者畏法,故畜藏也。取我

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並畔爲疇。及三年

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

殖之。殖,生也。子產而死,誰其嗣之。』」嗣,續也。

三十一年,鄭人遊-{于}-鄕校,校,學之名也。以論執政。

失。然明謂子產曰:「毀鄕校如何?」患人於中謗議國政。子產

曰:「何爲?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