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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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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楚子伐陳,十年,夏徵舒弑君也。謂陳人無動,將討

於少西氏矣。少西,徵舒之祖,子夏之名。遂入陳,殺夏徵舒,因

縣陳。滅陳以爲楚縣。申叔時使於齊反,復命而退,王使

讓之曰:「夏徵舒爲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諸侯討

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楚縣大夫僭稱公。汝獨不

慶寡人,何故?」對曰:「夏徵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討

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

之田,抑,辭也。蹊,徑也。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

而奪之牛,罸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